
环境自测会构成犯罪吗? |
发布时间:2012-7-21 阅读:2059次 |
如果你想知道自己身处的环境中空气、水、重金属等是否达标,你会怎么办?近来,不少人开始选择自己测测看。 是真正的环保之士还是一时新奇,想探究大自然的秘密?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人们对于自然环境还有开始有了一定程度的认知了,就像水污染让净水器品牌大的市场一样。人们对于检测这么热衷,也是因为自然关系到人类的健康和生存环境。 “我们要釆购室内检测PM2.5的设备,在网上查了几款,哪款好?有关厂家可与我们联系。”近日,房地产商潘石屹在微博上发出了这么一条求购信息。 像这样的PM2.5检测设备,人们早已不陌生了。去年,一群民间环保人士发起“我为祖国测空气”活动,让不少人了解了环保自测。如今保守估计,民间使用的PM2.5检测设备有上百台。 “准备用1个月的时间,寻找一万个40元,共同购买一台价格高达40万元的手持式重金属检测仪。”7月7日,《光明日报》记者、环保NGO“自然大学”的发起人冯永锋在个人微博上发出了这则信息。 冯永锋介绍,“预计9月份之后就会购买到手,马上免费开放检测,欢迎大家多送(样品)来。”截至7月17日晚8时,这个名为“我为祖国测重金属”的活动共募集到28381.57元,距离40万元的目标还很远。 按照活动计划,在购得重金属检测仪(学名为“手持X射线荧光分析仪”)后,任何人都可以提议检测某地的土壤等公共空间,也可以提议检测品牌产品(比如检测大米是否镉超标)。出过“份子钱”的,则享受“VIP”待遇,可指定检测私人物品。 检测仪将在全国“漂流”。比如,集中处理完北京的样品后,检测仪可能就会被运到其他省市工作。 早在2009年4月,环保部就公布了《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至今未正式出台,但条例的几项规定却极具争议性。 条例的征求意见稿里提到——“进口的环境监测专用设备必须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适用性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和使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涉及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信息”“环境监测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适用国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这些条文最终生效,冯永锋们组织市民自测环保数据并公布上网的行为,不仅违法,甚至有可能构成犯罪。 “我们主张,单位和个人可以进行环境检测,其结果可以供检测者参考,但是如果通过公共的平台比如网络对外发布的,则可能造成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误解,因此应当禁止这种行为。”一位官员表示。 “但我认为对于民间的检测行为,不能一禁了之。”马军接着说,“民间的检测其实是对官方监测的有效补充,它们之间应该是互相促进、和谐共存的关系。另一方面,民间检测也应该认清自己的能力,可以和技术机构合作,确保检测质量。毕竟,如果民间的数据不准确,时间长了,同样会被公众抛弃的。” 以于由安吉尔水精灵净水器代理采编 www.580ganji.cn上一条新闻:净水器代理推广和国家标准分不开 下一条新闻:净水器品牌现阶段不适合电子商务模式 |